【涉外礼仪】涉外礼仪的基本原则:礼宾的次序

作者: 发布于:2014年05月09日 来源:中国留学网

一是就位次客体而言,即位次本身的大小、上下及前后。

一般情况下,以右为大、为长、为尊,以左为小、为次、为偏。二人同行前者为大,右者为尊;三人并行中者为尊,三人前、后行,前者为大;二人并坐,右者为尊;三人并坐,中者为大。乘坐小轿车时,尊者由右边上车,位低者由左边上车;车内二排席,后排中间为尊位,右边次之,左边再次之,前排司机旁位为最次。但当主人亲自驾车时,司机旁位为尊位。上楼时,前者为尊,下楼时,特别是楼梯陡时,尊者在后。室内就坐时,以对门的座位为尊。二是就位次的主体而言,即位次对象的大小先后。位次本身是固定的,但位次的对象却是随着活动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变动。一般在重要的礼仪场合位次对象的排定有以下三种方法:

第一,按身分和职务的高低排列。这是礼宾次序排列的主要依据,绝不能教条化。

第二,按字母或笔画顺序排列。多边活动的各方或参加者不便按身份与职务的高低排列的,可采用按字母顺序或笔画顺序排列的方法。

第三,按通知和抵达时间的先后排列。这种排列方法多见于对团体的排次。常有按派遣方通知代表团组成的日期先后排列,按代表团抵达活动地点的时间先后排列,按派遣方决定应邀派遣代表团参加活动的答复时间的先后排列三种排法。